一、MVE1100/1振動電機產(chǎn)品用途及使用范圍
備注:MVE10000/15型系MVE系列臥式振動電機,激振力:100kN,轉速:1460r/min,功率:6.30kW,電壓:220/380v,電流:14.4/6.30A,可作為倉壁振動器、振動給料機、振動給料斗、振動平臺等振動機械設備的激振源和動力源。
MVE系列振動電機主要為各類振動機械的通用型激振器,可廣泛應用于電力、建材、煤炭、礦山、冶金、化工、環(huán)保、輕工、鑄造等行業(yè),為振動給料機、振動輸送機、振動落砂機、振動篩、振動放礦機、振動烘干設備、料倉的振動防閉塞裝置等各種無防爆要求的振動機械作激振源。
二、主要使用條件:
1、主機振動加速度不超過20g(g=9.8米/秒2)
2、海拔不超過1000米、環(huán)境溫度不超過40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90%(溫度為25℃),否則應降低功率使用;
3、電源電壓:380V 電源頻率:50HZ;
4、安裝形式:臥式;
5、激振力調(diào)節(jié)范圍:0至最大激振力;
6、工作方式:連續(xù)(SI);
7、絕緣等級:B級或F級
8、定子繞組溫升不超過80K(電阻法)
9、主機振動頻率和額定電流不應超過銘牌的數(shù)據(jù),否則應降低功率使用;
10、使用環(huán)境中應無導電粉塵、易爆、易燃及腐蝕性氣體。